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南岔县法院李颖:技高业精 无悔芳华

发布时间:2022-08-23 15:40:15



    近日,省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干警”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伊春市两级法院11名干警荣获全省“学习型干警”称号,今天带大家了解南岔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颖。

    李颖,女,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7月出生,2006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同年10月到伊春市南岔区法院参加工作,现任南岔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颖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统一考试,成为南岔区第一个通过国家司法统一考试的政法干警。曾于2013年1月获“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2014年1月获“全省法院调解能手”、2015年1月获“2014年度南岔区人民法院办案标兵荣誉”、2016年2月获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2016年2月获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18年3月获“2017年度南岔区人民法院优秀法官助理”、2018年3月获“南岔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20年5月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2020年8月获“2020年全市法院优秀文书评选三等奖”、2021年3月获“2020年度全市法院办案能手”。

    业务能力突出,审判质效高。李颖在南岔县人民法院工作多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司法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敬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自2012年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审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至今的十年间,由李颖主审及协助主审法官办理的案件已达908件,涉及上千名当事人。审理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8.7%,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无一错案,无一涉诉涉访案件。李颖同志自2019年10月正式成为南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以来,多次放弃节假日等休息时间,专心阅卷,书写阅卷笔录上百页,翻阅法律规定几百条,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做足了准备。她在办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高站位、严标准,针对受理的涉恶案件,有效运用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已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关口前移,提前会商,有效打牢案件的法律、证据基础。李颖同志主审了刘洋洋等28名被告人恶势力团伙案件、白巨龙等13名被告人恶势力团伙案件,准确把握和执行“三项规程”,及时召开庭前会议,做好庭审预案,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通过程序公正实现了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避免了量刑畸轻或畸重的现象,这两起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恶势力团伙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无一人上诉,均服从法院判决,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审判实践中,李颖同志不怕吃苦,不辞路途遥远来到百姓家中办案,将普法惠民的政策带到了偏远地区,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的审判目的,李颖同志在调解的过程中多次走进当事人的家庭,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情况,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化解双方矛盾,对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具有更高的思想意识和政策水平。李颖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穿工作的始终,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工作能力,服务审判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不折不扣地贯彻到本部门和审判工作当中,团结同志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县委和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时刻牢记一个党员的根本,严格以一个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宗旨,维护社会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工作中以大局为重,听从领导、服从组织,坚决贯彻执行院党组的决议。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团结,办事讲效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着力提高法律水平,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用自己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做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捍卫者。

    恪守准则,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案件的质量是这项工作的命脉,只有将案件办成铁案,才能真正起到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才能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中,李颖同志将深入恪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发扬职业精神,严守职业纪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仅要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还要注重办案公平正义的效果,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最大程度上的统一,使自己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用高质量的审判和优良的司法作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作为南岔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也是刑庭唯一的员额法官,李颖同志身处审判一线,每年承办的案件近百起,所接触的当事人形形色色,所面对的“诱惑”也很多,但李颖深知刑事审判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司法权威最直接的体现,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法院的整体形象。所以,在审判工作中,她时刻要求自己严格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在她眼中,法律框架内没有金钱、人情可言,唯有讲事实重证据,不断追求公平和正义,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廉洁自律方面,她管住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从未因私利或私情影响审判工作,始终维护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李颖同志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踏踏实实的做人处事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以实际行动感染和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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