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力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起案件执行标的近百万,但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看铁力市法院执行法官是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案件回顾
作为被执行人的大连某公司本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木材款87万元,但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崔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土地、房产、股票、车辆、证券等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6月中旬,执行法官根据崔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在大连某地可能有可供执行财产。因涉及异地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提前制定执行方案,经合议庭对该案评议、预判后,决定到大连某地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并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信息。
6月20日凌晨3点,执行干警一行三人到达大连某地,在短暂休息后,当日8点30分到被执行人公司调查,现场已是人去楼空,且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经多次拨打都是无人接听状态。执行干警深知此次异地执行关乎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以实现,一行三人立即前往大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关联的几家银行进行财产查询,最终在不动产调查时发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王某妻子在大连市有房产一处,经多方走访调查,王某及其家人确实在此处居住,也给此次异地执行带来希望。
由于不知王某的具体活动时间,执行干警决定在王某住所附近进行24小时不间断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两日两夜的蹲守后,6月25日上午9点10分,执行干警在小区门口附近发现了王某的身影,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并传唤至当地法院中进行询问。经过长达9个小时地释法明理、沟通协商,执行干警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王某表示自己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案款,但是其亲属名下有一辆奔驰轿车和价值30万元的10吨高粱白酒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崔某协商以物抵债,先履行部分案款,余款定期履行,并用王某所有登记在妻子名下的大连市区内的房产作为担保,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约定6月26日上午交付车辆和白酒。
在交付时,王某又以车辆借走、装白酒没桶为由想过几日后再交付。执行干警识破王某想躲避、拖延执行的想法,当即告知王某,“我们就在这等你交付,直到申请执行人拿到东西为止。”王某看到执行干警态度如此坚决,最终于次日凌晨1点完成交付。
当日上午,执行干警一行踏上了归途,该案顺利执结也为多日异地执行画上圆满的句号,捍卫法律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