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海伦市法院海北法庭学党史践初心,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下基层、解民困,陆续在乡间村屯或村委开展巡回法庭审判,送法下乡,让广大群众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干警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打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7月6日,在某镇某村的乡间小路上,一个特殊的队伍格外引人注目,他们背着国徽,手拿横幅、资料,将法庭庭审现场搬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
上午9点,在某村村委会的门前场地上,来自海北法庭的法官及工作人员正忙着布置现场,挂国徽、拉横幅,摆放好“审判员”“原告”“被告”等桌牌,再加上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就构成了一个临时简易的巡回法庭。
“现在开庭!”随着法官一声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当天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民事诉讼案件。2015年10月15日,原告郜某等6人在文某的粮食收购点做搬运工,与文某形成了雇佣关系。6人在文某的粮食收购点共计干了3个月,搬运工作结束后,文某结算了工资,将3万元交给了领班,也就是被告于某。但被告于某将原告郜某等6人的工资款占为己有,没有如数支付给原告郜某等6人应得工资款,原告郜某等6人数次向被告于某索要,被告于某以钱不凑手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款至今。故原告郜某以代表的身份将其起诉至法庭,要求被告于某支付工资款。
虽是巡回法庭,但办案人员从始至终将一切程序进行得井井有条,调解记录、庭审记录全都被清楚记录在案。屋场前,庄严的国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附近老百姓也纷纷前来旁听,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公平正义。
在法庭上,经过海北法庭法官释法明理,耐心调解,被告于某自觉理亏,同意支付原告等6人工资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这起跨越了6年之久的追索劳动报酬案,终于落下了帷幕。被告于某当庭给付,双方并当庭签下了执行凭证。
“今天的庭审吸引了很多周边群众前来旁听,这样我们巡回法庭的意义达到了最大化,既服务了群众,又宣传了法律知识。”海北法庭法官助理镡春生说。
庭审结束后,海北法庭的法官们还结合当天的庭审案例,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场“面对面”的普法宣讲课,让村民更加知法、懂法、守法。
海北法庭庭长孟令臣对村干部表示:“群众在哪里,我们法庭就在哪里,国徽在哪里,我们的法庭就开在哪里。巡回法庭下乡审判,一方面便于基层群众参与诉讼,节省其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法庭公正、高效审判,通过这种‘送上门’的巡回审判,‘走进家’的普法宣讲,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乡镇法庭与农村、农民接触最广泛、最直接、最深入,处于化解矛盾的最前沿。下一步,海北法庭将不断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发挥自身职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积极参与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秉承人民法庭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一方和谐,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