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中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该监狱报请的45件减刑案件。此批案件是哈尔滨中院落实省法院关于对“减假暂”案件审理实现“三个100%”总体要求、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开展后,审理的第一批次减刑案件。
细化方案 精心组织
为切实提升案件审理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起到指引、示范效果,该批45件案件均由审监一庭庭长担任审判长,靠前办案。庭审前,合议庭仔细查阅案件卷宗、研究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并先后两次组织刑罚执行机关相关人员召开庭前会议,明确案件审理程序、证人出庭顺序、举证质证流程等具体环节,认真做好实质化开庭审理的各项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各环节衔接紧凑,程序规范有序,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公开。
优化流程 提高效率
积极转变审判理念,大胆创新简易开庭庭审模式,对悔改表现较好、无财产性判项、财产性判项全部履行或全部追赃返赃等案情较为清晰明了的减刑案件,参照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合理简化庭审程序。在庭审前由执行机关配合完成身份核实等程序性工作,将权利告知等可合并完成的庭审活动在庭上集中进行,加快庭审节奏,避免冗长拖沓,在简化程序的同时,充分保证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履行职责并发表意见。
深化举措 完善机制
以此次案件的圆满审理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相关规定,对“三类罪犯”、立功、重大立功、公示期收到举报及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重点案件,将严格依照最高法院程序规定实行精细化庭审。与此同时,积极组建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检察机关及执行机关建立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致力构建全方位的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