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刑法小课堂——这件事,青少年一定要远离!

发布时间:2022-07-13 10:23:53


    在未成年人面前,制作吸毒工具,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尝试吸毒,示范吸毒方法,讲述吸毒后的体验,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

    未成年人,千万记得:毒品一定要远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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