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铁锋法院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 全面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4-02-17 09:18:30


    新春伊始,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紧锣密鼓开展各项工作。为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有效建立合议庭与审委会之间沟通联系的渠道,创新审判管理模式,铁锋区人民法院建立了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开启审判管理工作新篇章。

    该院讨论通过了《铁锋区人民法院法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其中详细规范了法官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责、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确定了法官联席会会长、副会长及成员的职责,明确了联席会议研讨案件的范围、联席会议形成意见的效力等内容。法官联席会议将以复杂、疑难、重大以及新类型案件为研究对象,包括主体认定异议案件、久调不判案件、事实不清复杂案件、证据不足或证据证明力不强案件、适用法律有异议的案件等。负责对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刑事、民事审判庭庭长对上网判决书核稿;对具有共性的类案加以归纳总结,向审委会推荐可在本院适用的典型案例;就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审判管理提出对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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