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沿江人民法院:常怀爱民之心 多办利民之事

发布时间:2022-06-29 14:19:31


    近日,沿江人民法院来了一位当事人,这位当事人不是来立案的,也不是来开庭的,而是来给该院刑事审判庭送锦旗的。锦旗上书“常怀爱民之心、多办利民之事”。字里行间饱含了当事人门某某对沿江法院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尽心尽力为当地百姓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的赞美之情。

    原来,被告人门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进入缓刑执行阶段时,因门某某在牡丹江,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去辖区司法局报到。门某某因此特别着急,一方面怕延误时间违反缓刑执行规定;另一方面又怕因为去司法局会违反疫情管理规定。沿江人民法院法官得知此情况后,立即与司法局联系,说明原委,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重新确定了报到时间,并告知门某某只要在法定期限内去报到即可。得知法官的做法后,门某某很感动,表示没想到这么小的一件事,法官竟放在心上,主动帮助解决,而不是一判了之。

    沿江人民法院在办案中,将“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案件各个环节,从开庭时间,到路程安全,再到执行刑罚中当事人可能遇到的难事,都能事无巨细地考虑周全。一个细节,一个电话,对于法院来说是一件小事,但对于老百姓来说可能就是一件大事。门某某说:“现在法院的审判工作越来越有人情味了”。

    一面锦旗,不仅书写了当事人的感激与赞扬,也代表了群众的信任和肯定,而对法院来说,更是一种激励。下一步,沿江人民法院将以更积极主动的态度,更务实有利的举措,常怀利民之心,常做利民之事,持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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