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法官带领团队前往农丰镇进步村成功化解了一起村民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4年被告王某某向原告马某某借款2.44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据一份。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借款,期间长达七年之久,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仔细查阅案卷,多次尝试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联系被告但均未成功。后得知被告王某某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应诉,经与原告联系得知被告王某某确在家中,承承办法官带领团队立即主动上门前往农丰镇进步村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纠纷进行调解。
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分期偿还借款,并于当日制作了调解书送达了原、被告双方。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以调解方式结案。
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此次下乡调解,成功将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仅快速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充分考虑原、被告双方在诉讼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我们多做一点,让审判更“接地气”,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