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位于三江平原腹地,有着广袤的土地资源。随着党中央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土地经济收入的提高,涉土地纠纷也日益增多。桦川县法院在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采取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的方式,及时、妥善地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取得了良好成效。
强化三位一体调解 妥善处理涉土地纠纷
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主动同县委、乡镇政府及农业部门加强联系,在春耕等重要时间节点,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农村开展土地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积极了解纠纷背景,找准切入点,并借助辖区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的力量做好调解工作,尽量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调解,息诉止争。针对农村土地纠纷群体性、对抗性、突发性的特点,对导入审判程序的土地纠纷案件实行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全过程调解,大力加强当事人的思想劝导和法制教育,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案件处理方式,及时化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做到耐心疏导、妥善处理,确保案结事了。
精建机制,防止反弹。建立每周汇报+定期研究工作机制,制作《土地纠纷案件回访单》,在回访中找出化解土地矛盾纠纷的群众关注点和土地纠纷利益承受点,并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在辖区各村委会、商店、菜店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地方张贴便民联系卡,及时掌握土地纠纷化解后续情况,确保纠纷得到切实解决不反弹,防止衍生其他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桦川县法院共审理涉土地纠纷案件30件,调撤率达到70%,无一出现调解反悔、矛盾激化或申诉信访现象,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