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面开展协作,共创一流营商环境
绥化中院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从多方面协同开展,迅速部署、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一、推动专业化破产审判再创新举措。为了解决法院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不足的问题,绥化中院聚焦短板、强化弱项、多措并举,不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强化破产审判队伍。抽调民事审判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有办理破产案件经验的法官组建破产合议庭,具体负责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大力加强学习培训。综合运用视频会议、工作联络群、“面对面”指导等手段,围绕破产案件的重难点问题,组织全市法院办理破产工作的同志学习,实现在学习培训中提升、在实践运用中总结的良性互动循环。完善考评奖惩机制。完善强制清算案件与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办法,激发法官学习破产专业知识内生动力,调动法官办理破产案件积极性。探索“院校”合作模式。与省内专业院校探索建立破产案例研究、专业顾问、专题调研和人才培养长期合作机制,融合法院实践基地作用和高校专业理论优势,增进司法实践与理论教学互动,助推法学研究与审判实践共建共享共赢。
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再创新高度。乘势而上创一流。绥化中院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绥化监管分局、市司法局、市金融服务局等成员单位召开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效能专班调度会,会议总结分析了保投专班一季度得分排名情况,研判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推进下步工作开展。强调要将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提升融入日常工作,与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争先创优年”等重点活动一体谋划、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强化诉讼仲裁衔接。绥化中院与绥化市司法局召开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座谈会,积极完善诉讼与仲裁相衔接机制,大力推动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会议传达了《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研讨了绥化地区探索建立诉讼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并从专业性角度就如何推进仲裁与司法衔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推动“府院联动”再创新成效。绥化中院打出组合拳,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整体性、全局性、保障性作用,构建府院联动大格局,建立四项机制,推动府院联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府院联动“中枢”。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推动府院“联”起来,机制“动”起来,形成破产办理“法院主导、政府支持,部门协调”的生动局面。建立数字化信息共享机制,贯通府院联动“经络”。依托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推动破产程序中数据经验共享,实现业务措施协同办理、处置环节高效衔接、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建立精准化个案研究机制,打通府院联动“梗阻”。针对破产程序中的重大事项,由绥化中院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绥化监管分局、市司法局、市金融服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案件情况,逐案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智慧合力,切实化解案件难题,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建立动态化落实整改机制,强健府院联动“筋骨”。建立推进落实和问题整改两个台账。在推进落实台账中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靠;在问题整改台账中要求结合个案办理情况,及时查摆问题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全市办理破产工作争优晋位,助力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