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提高法庭工作水平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2-05-19 10:46:11


                                提高法庭工作水平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七台河中院辖区人民法庭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通过探索诉调纠纷化解、创新法庭管理机制等措施,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创新法庭服务模式,破解群众诉讼难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构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联系点、诉讼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基层诉讼服务网络。创新法庭服务举措,通过跨域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和12368热线咨询,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司法服务。去年以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工接听2186人次,移动微法院立案550件,律师平台网上立案209件,跨域立案96件。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配备专人负责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利用“云审判”、“易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线上诉讼服务,打通便民诉讼“最后一公里”,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24项,为人民群众办实事120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创新基层审判方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切入点、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司法服务方式,对交通不便、时间不便、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将法庭开到社区村屯、田间地头、群众家里,帮助村民就近解决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乡村家事、邻里纠纷,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选用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热爱家事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打造“圆桌家庭式”解纷场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诉讼服务。充分利用深入村屯庭审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等普法教育活动18次、普法群众455人,从民间担保借贷、土地经营权、土地继承等方面为村民解读《民法典》,教育辖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服务保障乡村法治建设。

    创新纠纷解决机制,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促进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高度融合。与基层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交警支队等40个调解组织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将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延伸到社区服务、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建立18个法庭服务乡村工作室和法律服务联络站,组建110个法律服务微信群,聘请村支部书记担任法律服务调解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去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案件1104件,平均办理时长5天,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6%,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庭的诉讼效能,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创新法庭管理方式,激发争先创优动力。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的发力点突破口,结合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水平。七台河中院成立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建立“包院包庭联系点”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督导推进,压实法庭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全市人民法庭考核评比方案》,突出“日常化”“可视化”“数量化”“科学化”考核,建立健全覆盖案件质效、诉讼服务、人民陪审、执法规范等方面的人民法庭考核指标58项,定期组织“自评”“自考”和拉练观摩,推行半年考核通报制度,为考核前三名法庭授予流动红旗,进一步激发各人民法庭争先创优动力。开发区人民法庭被黑龙江省法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茄子河区富强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各基层法院官方公众号定期推送优秀法庭指导案例,累计推送65期,教育引导法官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开展考核评比活动以来,全市人民法庭月结案率均达95%以上,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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