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五项举措强化风险防控
今年以来,市法院党组紧跟省法院工作部署,面对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将相继召开,风险防控责任重大、任务繁重的实际,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风险防控紧紧抓在手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化风险意识,完善防控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着力强化安排部署。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不断提升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落实落靠任务、筑牢安全屏障。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落靠党组主体责任、院长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场硬仗。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是戮力严惩刑事犯罪。不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持之以恒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坚持治建并行,积极向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服务、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黄毒赌”“盗抢骗”等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套路贷”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绥化。
三是加力调处矛盾纠纷。持续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加大企业破产清算、“僵尸企业”清理、“执转破”案件审理力度,推动破产费用负担、税收减免、不动产处置等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切实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化解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纠纷。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妥善审理好“三农”案件,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劳动合同履行、劳动报酬支付等纠纷,依法制裁恶意欠薪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强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落实落靠执行联动规范化、失信惩戒制度化、专项执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涉农、涉企、涉民生、涉金融专项执行,切实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
四是强力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推进“厅网线巡”,完善现场、自助、网上、跨域“四立”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移动微法院和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平台运用,持续发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依法化解。积极融入全市诉源治理大格局,全面推进“1+2+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助力社会市域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推进人民法庭调解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不断完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五是全力化解涉诉信访。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电子邮件等信访渠道,常态化做好每日窗口接待和周二院长接待,及时回复办理“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民意直通车”等网上信访事项,确保群众信访诉求有处说、有人听、有人管。加强协调联动,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加强与信访部门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增强矛盾疏导化解工作合力。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联席会议的沟通衔接,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对符合依法终结条件的,有序退出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