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法“惠农”新模式 焕发“暖春”新生机
冬末春初,北安市人民法院全面研判疫情防控体系下春耕时节各节点特点,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资源优势,主动担当,超前谋划,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惠农暖春”专项活动,以实际行动回应春耕时节农民群众的关切期盼。
一、提高站位,全面动员,聚焦群众愁盼田间事。为持续推进“为群众办事实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北安法院召开“惠农暖春”专项活动启动会,会议传达了《北安法院关于开展“惠农暖春”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广泛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把“惠农暖春”专项活动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树立“一盘棋”思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保春耕、促生产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周密部署,锤炼精兵,铺好人民法院护农路。在北安法院“惠农暖春”专项活动启动会结束后,北安法院各审执团队纷纷召开推进会,详细制定推进方案,做好各节点、各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北安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广泛调研、征集意见后,科学安排培训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庭审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强化干警理论武装,为此后“惠农暖春”各项活动开展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畅通渠道,多元解纷,优化涉农维权直通车。一是开展具有法院特色的普法宣传,写好涉农维权“说明书”。在北安法院“一网双微”等自媒体开设“惠农暖春”专栏,扩大活动影响力;组织法官深入乡间地头、种子销售企业,通过现场答疑,发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宣传资料的方式,为农民群众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提供维权指导;针对春耕生产中容易出现的农资购销、飞机喷药、土地纠纷等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广泛宣讲涉农政策及法律法规,让农民在维权时知方向、有抓手,保障农民不因诉讼而延误春耕生产。二是优化涉农案件立案、调解、审判流程,注入涉农维权“润滑剂”。建立涉农专门立案窗口,专人接待,优先立案;对涉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引导农民工及其家属进行诉前调解,快速维权;诉前调解不成及时立案并移送速裁团队,在最短的时间内转办案件,尽量做到当天立案当天转办;积极为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手续;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三是凝聚社会助农合力,为“惠农暖春”添动力。北安法院通过走访、座谈、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向北安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环境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共同探索优化方案,齐抓共建,为今后涉农工作协调联动打下良好基础。邀请农业技术专业人员对种粮大户、农药经销商、农用无人机操作手进行了农药的使用、喷施、无人机安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力求达到排查隐患、降低风险、避免损失、增产增收的良好效果。
截至4月中旬,北安法院在“惠农暖春”专栏发布原创稿件125篇,地、市级媒体转发21篇,省级媒体报道2次;组织下乡、进店、入企宣传活动12次,耐心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1200余张;召开相关新闻发布会2次,通报典型案例两个;走访机关、组织座谈6次,开展相关主题公众开放日1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清理涉农执行“拦路虎”。北安法院开展“惠农暖春”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实行立案、保全、查控、执行“四优先”;对涉农民间借贷、拖欠农民工资、土地承包合同、买卖合同和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摸底、仔细排查、系统梳理、建立台账,逐案分析、制定执行方案;通过采取释法明理、实地探查、查封扣押、纳入失信等强化执行措施;通过积极与乡镇政府、派出所、村民委员会联系,实行多方联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采取统一指挥、分头出击、逐个击破和协同作战、分区集约执行等战略部署,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全力护航春耕生产。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本数据截至3月7日),已快速执结多起涉农执行案件,向9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将4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到位标的额达40余万元。
五、法官下田,调研论证,探索“法治农业”零污染。为使农药包装废弃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司法手段保护三农健康发展,北安法院成立农药包装无害化处理调研组,全方位探索农药包装无害化处理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调研组经过多日走访,勘察通北、赵光、二井镇等多地,深入农村农户实地现场针对种田散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合作社、农资产品销售商店等不同农业主体进行调研。通过微信调查问卷、现场询问记录、定向走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方式了解不同农业主体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使用现状、处置方法、回收途径及处理建议,汇总整理,为下一步有效整合做好铺垫。下一步,调研组将会进一步与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联动交流,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寻求科学可行的处理办法及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