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四个融合” 助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 法院”创建活动走深走实
自最高法院部署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来,黑龙江高院紧扣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迅速部署,扎实推进,深化“四个融合”,助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走深走实。
一、将“头等大事”与“关键小事”相融合
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关键小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聚焦法院实际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目标任务,紧盯人民群众在司法诉讼过程中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常态化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司法为民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落到实处。
二、将“自选动作”与“规定动作”相融合
将创建活动与黑龙江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及“案件质量提升年”“争先创优年”活动深入融合,有机统一,将其作为2022年重点工作进行谋划推进,以创建活动统揽全省法院各项重点工作。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测评纳入省法院对各中级法院年度主要工作绩效考核,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紧紧围绕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结合起来,与提升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促进司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
三、将“正向激励”与“负面监督”相融合
大力选树宣传、选拔任用、激励保护一批在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质量提升、争先创优、攻坚破难及公正司法、为民服务、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向办案质效靠前的法院法官发放“喜报”、流动红旗,激发广大干警“有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的争先创优热情。整合政治督查、司法巡查、审务督查、纪律检查等各类督导问责资源力量,紧盯“争先创优年”品牌站位情况、“审判执行质效指标”提升情况等,逐项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对策。
四、将“走出去问”与“请进来听”相融合
坚持开门搞创建,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送法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进校园、进电台,开展法治第一课、315普法宣传、疫情防控、线上“公众开放日”等多种活动,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征求意见建议。围绕重大课题、热点问题、研讨主题,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通过“包片联点”“督导指导”“走访代表委员”“下乡入企”“线上线下走流程”“到法庭蹲点”“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借助“外脑”作用,深入了解企业、群众、基层所需所盼,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助力创建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