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1548元,请签名领取执行款;李某某2578元 ……”,嫩江法院第6号审判庭里传出了嫩江法院郊区法庭执行法官的声音。
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上午,嫩江县长福镇闵某等27位村民来到法院,领取被某砖厂拖欠12年的占地补偿款。1990年,某砖厂租用闵某等人的承包地晾砖坯。1999年,双方因砖厂在闵某等人的承包地中取土制砖、毁坏耕地产生纠纷,经多年调解无果。2013年,法院判决砖厂赔偿闵祥峰等30位村民占地款等费用5万余元。当事人申请执行后,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在两个月时间内将本案顺利执结。
了解到有两名当事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现场发放完毕后,执行法官又专程驱车前往长福镇,将执行款亲自送到农户手中,确保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