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化中院:昂扬奋进勇争先 担当实干促跨越

发布时间:2022-05-09 10:25:07



    5月6日,绥化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5月5日省法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5月3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实质,全面提升政治“三力”,切实贯彻到工作实践中,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为动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努力开创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市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把高标准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聚焦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要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使党代会精神成为全市法院深度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要坚决发力审判质效提升。要充分认识当前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多措并举推进审判执行质效持续提升,确保始终保持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要巩固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成果,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要不断扩大诉调对接范围,深入推进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强化金融、民生、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纠纷。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有效化解因疫情带来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切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市场壁垒。要依法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发展作用,不断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品标识、寒地黑土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要持续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加大企业破产清算、“僵尸企业”清理、“执转破”案件审理力度,确保“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要妥善审理好“三农”案件,妥善化解劳动合同履行、劳动报酬支付等纠纷,依法制裁恶意欠薪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要强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落实落靠执行联动规范化、失信惩戒制度化、专项执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涉农、涉企、涉民生、涉金融专项执行,切实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要强力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巩固提升司法改革成果。要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让信息多跑路,为群众诉讼和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的智慧服务。要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常态化,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要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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