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启动以来,佳木斯中院坚持围绕主题,结合审判实际,不断健全四项机制,扎实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效开展。第一季度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综合指标位列全省第一,被省法院授予“流动红旗”,工作赢得开门红。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召开两次党组扩大会议,做好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消除工作壁垒。成立了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0个工作推进专班和9个督导组。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及细则、以及涉及多项重点工作内容的12项配套方案。党组书记、院长与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逐项落实35个争站位工作项,确定了50项司法服务和审判质效提升指标,2个部门认领了争创活动品牌,进一步明晰工作发力点。
健全推进落实机制。确定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以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质量提升年”“争先创优年”活动为载体,统一部署,分项落实,齐头并进的工作思路。从全市法院选调精干力量,充实各工作专班,统分智慧,共享思路。注重工作机制的衔接与融合,建立例会、调度、宣传、督导、工作提示等8项工作制度,落实专项会议、专班会议推进机制。加强对下指导,注重两级法院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在思想主旨上画圆心,在关键工作部位圈重点,形成上下合力、左右借力、共同发力的工作局面。
健全重点突破机制。对照省委、市委以及省法院有关能力作风建设目标要求,聚焦司法作风10个方面40项具体问题,梳理阻滞营商环境发展的6项积弊,确定了信访案件化解、一站式建设及窗口作风整治、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处置、司法鉴定评估6个攻坚破难项目。结合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大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举措,采取一项整改任务一个清单的方式,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看图指挥,挂图作战,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其他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健全督导问责机制。实行亮牌机制、通报机制、约谈机制,整合政治监督、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纪律检查等各类督导问责资源力量,进一步明确督导问责主体、对象范围、职责权限、工作方式、结果运用,建立符合全市法院特点的督导问责体系。建立“包片联点”制度,院领导每人至少督导1个基层法院,开展嵌入式、靶向式、项目式、联合式督导指导,防止上冷下热,坚决抓出成效,杜绝少数干、多数看、活动过后一哄散的不利结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