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全面落实《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佳木斯中院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作为全年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启动“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工作在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考核中争先晋位。4月20日,佳木斯中院召开“案件质量提升年”推进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升案件质量是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的本质要求、是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审判管理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必须要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本活动。要提升工作标准。坚持目标导向,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按照活动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具体工作标准,确保活动推进有章可循,每个部门每个干警都要明确属于自己的职能任务,确保活动走深走实。要做好统筹兼顾。要将“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与“能力作风提升年”“争先创优年”等专班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案件质量提升年”系列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营造氛围。加大本次活动的新闻宣传和信息交流力度,各业务庭室要总结和推广案件质量提升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宣传法院案件质量提升活动的措施、进展和效果,通过活动内修素质外树形象,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