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省开展的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北安市法院立足本地农业生产特点,把握春耕节点,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资源优势,创新开展了“惠农暖春”专项活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2017年,赵光镇的齐某收购种植户杨海林的大豆,应付粮款33000元,但因齐志强经营不善,无力给付大豆款,经双方协商,齐某用的16亩承包地抵偿欠款,抵偿期限6年。抵偿期间因土地承包价格持续上涨,已抵偿的4年土地经营权收益估算可达欠款数额,齐某想要解除还款合同,但双方协商未果,遂齐某来到北安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涉农专项立案窗口”立案。为了避免春耕期间出现土地权属争议,产生双方抢种或撂荒的情况,赵光法庭及时受理,及时调解,很快就化解了这一矛盾纠纷。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针对案件的特性及涉及春耕生产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该案进行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债权人放弃剩余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债务人一次性补偿给债权人剩余的欠款8000余元,最终该案得以顺利结案,保证了案涉土地的春耕生产。
针对涉农案件,北安市法院设立了专项立案窗口,对这些案件进行快立、快审、 快执、快结,设置绿色通道,对这些调解案件进行专门调解,当天即可结案。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由立案庭速裁法官进行及时审理,快速结案。
涉农案件从快立到快结体现了法院速度,边办案边普法,将问题化解在萌芽当中,展现了法院人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的责任担当。
北安市法院还开展“送法下乡助春耕”普法宣传活动,法官们针对春耕生产中易出现的农资购销、土地纠纷等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法官微讲堂、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宣讲涉农政策及法律法规,提供法治咨询,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
村民表示,通过这个杨法官的讲解这个飞机打药给我们提了个醒,备耕和春耕挺多事的,都得注意,得知法懂法用法,对广大农民来说特别收益。
除了送法下乡,北安市法院还积极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农业生产需求及矛盾隐患点,为涉农企业问诊号脉,提供法律帮助。
以上这些新变化、新做法,都是北安市法院在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推出的——“惠农暖春”行动中的一个缩影。今年,北安市法院将黑河市“强纪律、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专题教育与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效衔接,紧扣服务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资源优势,创新开展了“惠农暖春”行动,推行了普法宣传、多元化解、便捷立案、高效审判、专项执行、扶贫助力、纪律保障“惠农暖春”七部曲,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司法效能,为保春耕促生产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