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伊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市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和省法院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争先创优,为伊春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抓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要明确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全市法院要认真对照“争先创优年”“案件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举措,逐项分解落实,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奋斗目标,统筹推进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法院高质量工作。要把解放思想贯穿振兴发展始终,以思想解放促进能力提升作风转变,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干警建设,提高队伍能力素质。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要持续推进顽瘴痼疾整治,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转变工作作风。要认真落实“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部署,围绕省法院确定的50项指标,强化审判管理监督,全面提升案件质效。要秉持“案案是环境,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以“四个体系”为抓手推进各项重点出实绩见实效。全市两级法院要把“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强力推动活动开展,确保活动落地见效。要建立重点任务推进台账,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逐项建立卷宗,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要健全考核评价,市法院每半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阶段评估,围绕考核指标,逐项对标对表,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做到靶向推进,帮助基层解决突出问题,加快整改提升。要强化督导问责,坚持从严从实督导指导,伊春中院将开展线上线下督导指导工作,坚决防范“上热下冷”,确保全市法院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