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赵伟东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8 14:11:10


  赵伟东,男,35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95年7月,由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分配至市中级法院,历任刑庭书记员、助审员,民一庭副科级审判员。现任审监二庭副庭长。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调研先进个人;全市“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先进个人;全市首届“十佳法官、检察官”;全省政法战线“学创”活动政法干警标兵;市直机关“十佳公仆”;全市法院系统和中级法院机关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勤奋好学,具有过硬的法学理论基础。赵伟东2000年10月参加了全国在职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以骄人的高分成绩考取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在长达三年的半脱产学习中,他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又以优异的毕业成绩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并荣获优秀毕业论文奖。

 

  办案公正,时刻维护法律尊严。“公正执法、司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基本要求,他时时把这句话作为座右铭来鞭策、约束自己。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先后审结刑、民、商及再审案件400余件,无一起更审、改判案件,无一起错案、超审限案件,无一起当事人上访缠诉案件,当事人对其所审理的判决均表示接受。

 

  创新意识,积极融入到审判改革当中。近几年,他充分发挥其坚实法理功底和较高文字水平的自身优势,进行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撰写了一些颇有见地、有份量的理论研讨文章。十余篇法学论文纷纷获奖,如《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探略》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四届论文评选中荣获三等奖,在省高院第十四届论文评选中荣获二等奖;《试论流质契约》一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五届论文评选中荣获三等奖,在省高院第十五届论文评选中荣获二等奖。

 

  奉献真情,无怨无悔。2006年夏季的一个深夜,妻子腹痛难忍。第二天一早,因为办案时限非常紧迫,他仍然选择了赶赴外地办案,把妻子一人留在家中。最后,腹腔大出血的妻子被妻妹送进了医院。凌晨两点钟,远在外地的他从手机里听到了平安的消息,一夜未眠的他又踏上了调查取证之路。归来后,在妻子的病床前,他握着妻子的手,久久未语后,低声说:“等工作不忙了,我加倍补偿你……”妻子知道,这又是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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