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宾县法院:法槌不用落 调确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2-17 14:03:58


    为进一步推动诉前多元调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自2022年1月1日起,将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作为诉前调解衍生案件进行单独管理,暨启用“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新案号。近日,宾县法院出具了一份“诉前调确”字号民事裁定书。

    2020年1月2日,张某向党某借款7800元,并出具借条。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一拖再拖,甚至不接电话。党某认为张某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2022年1月,宾县法院立案庭收到当事人党某线上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交的起诉材料。

    由于本案中原告党某的居住地正处疫情反复期间,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开庭困难重重。为了便捷高效地为当事人化解纠纷,宾县法院立案庭决定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经与原告电话沟通,告知其在线诉前人民调解的优点后,原告党某同意尝试在线调解。这件跨省的民间借贷案件被委派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端,由驻院诉前人民调解员进行在线调解。

    调解员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开展远程线上音视频调解,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律、情感的角度一遍遍向当事人讲解,寻找最好的解决方案。在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劝说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线上签署了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经法官审查,认为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自愿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当庭依法予以司法确认。至此,本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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