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式审判是指对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通过表格进行归纳,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简化裁判文书制作,从而达到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的审判方式。
2月10日,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文书样式简化试点工作要求,齐齐哈尔中院知识产权庭首次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开庭审理了17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庭审前,法官助理在立案、送达阶段已辅导各方当事人填写《审判要素表》,并完成庭前证据交换工作,有效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审判要素表》的填写即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明确审判要点、厘清法律关系,也可以节省后续审理、调解的时间,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庭审中,主审法官通过审查当事人填写的《审判要素表》,归纳案件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梳理证据,围绕事实要素表推进庭审,确定庭审调查的重点。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结合相关证据直接确认。对争议事实,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和辩论,不再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开庭用时平均缩短至28分钟,大幅提升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办理质效,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