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倾力调解 让司法更有温度 让正义更快抵达

发布时间:2022-02-15 10:19:39


    苗某多年在某农贸市场经营生鲜摊位。2019 年11月,苗某与某酒店签订蔬菜供货合同,苗某一直按合同约定为该酒店送蔬菜,但自2020年11月开始,便再未收到酒店的货款,无奈之下,只好起诉到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要求其给付菜款2万余元。

    法院立案后,法官立即与该酒店取得联系,了解拖欠菜款的原因。通过沟通法官了解到,酒店的采购经理因突发疾病入院治疗,离任后又未与新任的采购经理进行交接,出现了管理上的空档期。加之,受疫情影响,酒店亏损严重,这才一直拖欠菜款。法官在向其释明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后,酒店负责人表示会积极与苗某协商解决问题。

    由于在之前的调解中,双方对菜款的给付期限及方式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庭审时,法官再次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中,被告真诚的表示,虽然酒店现在经济上存在困难,一次性还清欠款存在一定困难,但会按期给付,希望原告能同意其分期付款的请求。被告方态度诚恳,苗某表示理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酒店分四期给付菜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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