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桦南县法院紧盯风险点落实“十个不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1-21 08:52:11


    近日,佳木斯市桦南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

    桦南法院向全院干警下发该院纪检监察室会同县纪委制定的《桦南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要点》。《防控要点》结合“十个不准”规定,针对司法权运行重要环节和重要节点可能出现的廉政问题,列举出70个廉政风险点。其中包括以过节名义滥发“福利”,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此外,桦南法院根据各项廉政风险点的发生概率、防控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红、黄、蓝”三级评估机制,确定风险等级,规定相应防控制度,明确实施主体及问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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