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密山法院通过执行抚养费化解一对父女矛盾

  发布时间:2014-01-20 15:55:41


    1月8日,密山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同时化解了一对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父女矛盾。

    2009李某与梁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梁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给500元抚养费。但是李某自2013年1月开始就没有按照协议履行抚养义务,引起纠纷。孩子在其母亲梁某的代理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将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判决生效后,李某仍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经执行法官析法言理,耐心劝导,终于使李某认识到应当担负的责任,承认了错误,从而化解了父女矛盾。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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