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省法院立案二庭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2-01-04 17:33:14


   近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发布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妇联发布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黑龙江法院系统共有4个单位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4名个人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先进集体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集体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绥化市庆安县人民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个人


                 孔祥鹏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张淑梅  鸡西市虎林市人民法院虎头人民法庭庭长

                 安 力   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院长

                 吴 孟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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