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为群众办实事”:佳木斯法院涉农合机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21-12-21 10:59:06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信用环境,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推动涉农合机构案件执行工作深入开展,佳木斯中院11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市法院闻令而动,执行干警克服疫情防控和暴雪严寒等困难,奋战执行一线,全市法院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市法院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全市法院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开展“拍卖周”“拘留周”“迁出周”“回款周”等执行专项周行动,出动警车139台次,警力396人次,拘传114人,司法拘留33人,执结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261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3669.48万元,另有64处涉案抵押房产、117.31公顷抵押土地,评估价值约4714.24万元正在履行司法拍卖程序。

    佳木斯中院以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法院执行职能,组织全市两级法院主动对接农合机构,加强沟通联系,注重立、审、执协调配合,开展涉农合机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开展集中拍卖、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案件台账式监管、强化舆论宣传等手段多措并举,在推进佳木斯市农合机构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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