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为群众办实事”龙江县法院:念好“三字经”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21-12-17 12:19:41



    龙江县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夯实人民法庭根基,做到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用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

    念好“保”字经,展现服务乡村振兴的鲜明态度。立足司法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征用征收、农村产业、重要农产品和土地经营权等案件,保障农村生产经营规范有序,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司法裁判导向效应,治理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封建迷信等不良习气,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建设文明乡村。

    念好“民”字经,彰显服务群众需求的发展思想。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派出法庭法官主动走出“审判庭”,深入村居企业、田间地头、街头巷尾,通过走进群众,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并充分利用防疫宣传会、村民大会、乡镇集市等时间节点以案普法释法,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推动人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

    念好“调”字经,擦亮服务基层治理的为民底色。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守人民情怀、践行群众路线,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分类处置机制,不断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沟通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发挥法庭特邀调解员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一年来调解案件602件,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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