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家太同志在兴山区法院历任书记员、民庭助审员、民庭副庭长、庭长,兴山区法院副院长。任副院长期间主管民事、商事、立案、审监,执行等部门。几年来,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中院,区委的多次奖励,获得很多的荣誉。期间当事人送来锦旗11面,表扬信28封。人民群众对他的满意度极高,从未接到任何部门及上级领导机关反映对沙家太的投诉。
沙家太同志立场坚定,始终保持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热爱神圣的法官职业,忠于职守,心系百姓,把自己的一切全部奉献给了自己忠爱的事业,奉献给了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
他为了公正与效率,严抓管理,苦练内功,改变作风,提高素质,创造了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上访缠诉的良好成绩。他为了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全面贯彻调解原则,积极适用辩法析理,答疑解惑,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很好地解决了大量纷争,几年来平均调撤率75%,平均上诉率只有8%。
他为了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作敢为,不怕得罪人,不怕失去朋友,不怕打击报复,坚决按法律办事,用他大无为的精神摘掉了兴山法院“执行难”帽子。
他为了社会稳定,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情法交融,倾其精力和感情,真心真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多年的缠访案件息诉罢访。他为了法院工作环境改善,忘却了自己患病的身体,放下了副院长的身份,抛弃了节假日休息时间,一门心思早日建好办公大楼,无怨无悔,无私奉献着自己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