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为群众办实事”:牡丹江中院少年法庭法情并重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1-11-01 10:21:06



    近日,牡丹江中院少年法庭秉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二审改判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缓刑。结案后,两名被告人及家长特意从外地赶来,为主审法官送来锦旗及感谢信,两位家长激动地说道:“感谢法官给两个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们两家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该案上诉至中院后,主审法官仔细梳理案件事实经过,了解到两名被告人案发时均为未成年人,且系在校大学生,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合议庭认真听取家长和律师意见,综合两名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结合当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政策,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两名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并判处缓刑,同时与当地司法局衔接社区矫正相关事宜,保障其顺利回归社会,完成学业。

    牡丹江中院少年法庭于2021年7月6日挂牌成立,配备专业化少年法庭审判团队,审理涉及被告人或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将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宗旨贯彻到审理案件的全过程。深入开展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司法救助、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并多次开展普法宣传送校园活动,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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