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营造辖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为己任,根据涉企案件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执行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0月,王某等6人与某商场产生租赁合同纠纷,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某商场偿还拖欠租金100余万元。因商场未履行偿还义务,王某等6人向龙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了该商场收取的租金和收入,但因疫情影响,该商场两年来营业状况不佳,入不敷出,冻结的租金和收入尚不足以支付商场自身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取暖费、物业费、人员开资等基础运营费用。如强制执行,商场很可能无法营业,商铺价值丧失,又会产生恶性循环,最终损害的仍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上述情况,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在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后,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6起案件全部达成和解协议,冻结依法解除,企业得以正常经营和运转,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得到了有力保障。这种“刚柔并济”的执行手段,既体现了法律刚性,也彰显了司法温度,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为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