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在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过程中,建三江人民法院持续深化落实政法机关“办事不求人”承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四零”服务创建,推动“一站式”政法服务,着力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诉前调解、社区送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推出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细化便民举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取得丰硕成果。
一、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努力让群众办事更加快速便捷
(一 )拓展多种诉讼便民措施,回应群众强烈需求
一是“便民小条”让群众打官司不求人。建三江人民法院立案庭着眼群众诉讼需求,将经常咨询的诉讼立案、执行立案、财产保全、诉前调解等具体流程和手续办理做成“便民小条”-诉讼指导卡( 民事、执行、行政、刑事申诉等)和小额诉讼民事案例须知、庭审过程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诉讼引导材料,发放给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相关内容一目了然,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二是专职导诉让群众打官司不发愁。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我院在立案大厅入口处设置了导诉台和专职导诉员,引导当事人立案前的准备工作,并引导弱势群体优先立案。该措施的设置,不仅大大缩短了立案等候时间,又提高了当场立案率,有效地避免了当事人不知怎么办、找谁办、向谁问、如何问的困惑。
三是普及多渠道立案、方便群众启动立案程序。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打破诉讼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群众通过手机随时随地都可以办理立案和诉讼保全,把司法服务从“后台”移到“前端”,从“零散”转为“集中”。
四是提高12368诉讼咨询服务平台效率,便捷群众查询案件进展。让群众通过一个电话,就可以了解诉讼流程、案件承办法官、诉讼所需材料和诉讼风险。纵深诉讼服务“一站式”服务,大大增强了法院办理案件透明度。
五是创意、完善“诉调对接”,努力将案件化解在诉讼前端。为努力减少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大力调解化解矛盾,节省诉讼资源,建三江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组织并指导八个调解组织共19名调解员的诉前调解工作。同辖区内各农场调解组织进行对接,确认调解协议、审核制作民事裁定书及调解书,并且不定期给调解员开展培训工作,进而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从而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本院创新诉源治理方式,坚持“重心下移、窗口前置、触角延伸”的工作方针,将司法服务、多元解纷的工作与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相融合,把基层党建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深化“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三合一”诉调对接工作合力,促进纠纷化解向区域联动共治转变。今年来,通过与建三江路巳物业公司、中盛物业公司、建三江热电公司等多家等多家服务行业公司进行座谈,将物业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调解前置,诉前解决了大量矛盾纠纷。“诉前联调组+调解团队”的诉调对接模式,从抓源头、重联动、促化解入手,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举措、优化流程、拓展平台、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建三江人民法院扎根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实现诉调有效对接,截至目前,我院各部门已累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7件次,解决问题涉及到解决邻里纠纷3件、创新便民举措5件、解决民间借贷纠纷4件、解决执行问题5件、进行普法宣传3件、解决赡养老人纠纷等7件。截至目前,诉调对接中心接受委托调解物业纠纷案件641起,调解成功率85%,成效初显。
六是增强档案查询服务。当事人查阅复印诉讼档案是法院直面当事人的重要窗口,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司法服务满意度,建三江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严格按照保管安全、利用方便、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工作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切实践行“让群众少跑路”, 通过改变传统的查档模式,推进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形式多样化查档渠道更加方便快捷,档案窗口电话号码全部对外公开,当事人可提前通过电话咨询查档服务,档案管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群众办事流程和需要提供的必备资料,耐心解答查阅档案方面的问题和疑惑,并依法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落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目标,切实将司法温度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受到了广泛好评。
(二)审判执行安民心,多种活动顺民意
为推进政法干警教育整顿进程,实实在在的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三江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各庭室、各法庭积极拓宽途径,多角度、多渠道开展便民服务措施。
一是法庭开在家门口,便民行动暖人心。刑事审判庭在审理七起系列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考虑到七起案件被告人均取保候审在勤得利农场,虽然他们犯下了罪行,但秋收工作迫在眉睫,加上七起案件被告人均自愿认罪,签订了自愿认罪悔过书,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为方便被告人参加审判,同时为了教育农场广大群众树立土地保护意识,刑事审判庭将刑事法庭专门设在了勤得利人民法庭,农场干部代表、普通民众代表以及被告人部分亲属等旁听了庭审活动,在当地产生了较强烈的反响。人民法院如此亲民、为民,为民所想的措施,不仅反反映出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的巨大改变,也感动了被告人。法庭上,七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并由衷表达了忏悔,并承诺,无论法庭最终给予什么样的处罚,他们都将在明年开春时节将毁坏的耕地全部还林,还青山绿水于民。建三江人民法院通过惩治犯罪将绿水青山还给党和人民,是为未来子孙谋福祉的重大举措,深得民心。
二是法治活动进校园、进社区,司法关怀广受欢迎。结合秋季中小学开学之际,第三、第九党支部分别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第九党支部深入辖区学校开展 “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为150余名师生讲了一堂生动丰富的法治教育课。切实提高了辖区在校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知法、学法、守法行动自觉性。
针对近年来我院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续增多,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的现实情况,为促进全社会、学校与家庭共同承担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合法权益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第三党支部走进七星农场第二中学,为校领导及老师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宣讲。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校领导及老师的法律观念,对合力营造平安和谐校园氛围起到了实质作用,使得扎实有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上新台阶,携手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针对当前社区在承担防疫一线的工作时会遇到个别人拒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破坏防疫秩序的问题,第三党支部带领党员走进社区,为社区干部重点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修改后的法律适用情形,特别讲解了《刑法修十一》增加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给社区一线防疫工作的干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通过对刑法法条的学习和理解,社区干部们纷纷表示腰杆硬了,遇到相似的事件有了抓手和保障。
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是建三江人民法院努力践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是教育整顿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重要一环,不仅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社区环境作出了法院人的努力。
三是审判执行多举措,穷尽方法为人民。近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前锋人民法庭收到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公正廉洁,为民解忧”的锦旗,原告王某某对法官司法为民、热心服务的工作作风表达了充分的认可和由衷的感谢。原告王某某因被告不履行给付房屋补偿款来到前锋人民法庭起诉,因为他从小到大从未进过法庭,因此神情很紧张。案件受理后,该起案件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问询,并立即上门走访相关拆迁户的补偿情况,及时理清了案件脉络后联系了被告。被告表示不是刻意拒付补偿款,只是因为原告王某某与案件第三人吕某某之间存在房屋过户及房屋买卖的问题没有解决清楚,不知道要将拆迁补偿款给付谁。
案情清晰后,承办法官立即依法追加了第三人吕某某参加诉讼,并通过审理厘清了三方之间矛盾的焦点,及时作出了判决。判决发出后,三方均表示服判,被告也及时履行了法院判决判定的给付义务,案件案结事了。原告不仅拿到了补偿款,法院还同时解决了他和吕某某之间的纠纷非常感动,逢人便说:“原来总以为打官司难,要求人,没想到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解决了困扰我两年多的难题!早知道这样,早来法院了”。为了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特意制作了锦旗送给法官。
申请执行人汪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因被执行人一拖再拖各种理由不履行工资给付义务“人间蒸发”后,申请人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是一起典型的涉民生案件。建三江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民生案件执行专案组,往返建三江多个农场10余次寻找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局干警多方走访发现,被执行人李某现在前哨农场租种土地,但经常不在地里,其儿女在建三江管局上学,被执行人李某不定期会到其位于七星家园租住的房屋居住。经过分析,被执行人李某在周六、周日居住在该房屋的可能性较大。经过执行局干警多次走访、蹲守后,终于在租住房内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执行法官表明身份和来意,当场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汪某利益等,并当场扣押了被执行人李某长城牌轿车。10天后,经过多次思想工作和法律威慑,被执行人李某主动结清了所欠汪某的22 000元工资,并愿意多拿出1 000元作为补偿。至此,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拖欠的工资也如数打入申请执行人汪某银行卡中,案件完满执结。
民生为本,黎元为先。建三江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坚持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多渠道、快节奏、专案执行涉民生案件,努力将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据悉,本年度以来,建三江人民法院执行局已顺利执结涉民生案件87件,执行到位标的143万元,用实际行动向辖区百姓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四是苦练司法警察基本功,努力为司法活动提供保障。为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深入,全面开展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推进年”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和实战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加安全的司法环境保障,近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培训活动。本次培训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努力将司法警察训练成为“四个铁一般”高素质司法警察队伍为目标,坚持全警参与,立足岗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单警体技能、安检检查、疫情防控、入室、强制带离等警组技能战术及警队常见警情处置考核内容进行培训。院长周波观看了培训结束前的综合演练,对司法警察大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风貌给与了充分肯定。此次培训是建三江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提升全体警务人员实战能力,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建三江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将继续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将训练中学到的技能运用到今后的警务保障中,为法院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展现出新时代司法警察的风采。
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促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9月13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了《建三江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建三江辖区经济发展的意见》,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建三江经济发展。
《意见》共分为20条,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涉企犯罪;公正高效审理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各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善意文明高效执行涉企案件,及时兑现各商事主体的胜诉权等四个方面对优化建三江辖区营商环境做出了明确、详实的规定。
在依法惩治涉企犯罪方面,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法律原则和制度,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准确把握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营经济纠纷;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市场主体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具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从宽处罚效果较好的,要依法适用宽缓刑罚,最大限度地支持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
在依法平等保护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推动形成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合作共享、充满活力、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建三江辖区企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有序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积极稳妥地开展建三江辖区企业的金融审判工作,妥善审理企业改制纠纷案件,涉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案件,涉产权案件、破产案件以及涉技术改造升级案件等,最大限度优化营商环境。
在依法行政方面,意见提出,依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受理、公正审理涉建三江辖区企业的行政案件,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在依法公正执行方面,意见提出,要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加大力度推进执行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建三江辖区企业债权实现,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群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意见》的出台是着力体现司法为民,最大限度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辖区企业发展的有益探索。
为加大“建三江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建三江辖区经济发展的意见”20条的宣传、推广力度和贯彻“开门搞整顿”指示精神,9月28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再次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辖区国企、私企代表等8人参加座谈。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周波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建三江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情况,表达了建三江人民法院“开门搞整顿”的诚恳态度,代表全院干警真诚感谢与会代表对建三江人民法院的关心与支持。周波详细介绍了建三江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清单、具体整改措施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向与会代表详细解读了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辖区经济发展出台的“20条”意见。
座谈交流中,与会代表对建三江人民法院坚决整治顽瘴痼疾采取的各项措施给与了充分肯定,对法院近年来优化诉讼环境,全心全意服务百姓所发生的变化表示欣慰,对人民法官的辛勤付出和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给与了高度评价。座谈中,代表们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诉调对接、贯彻落实“20条”意见等方面提出了8条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们代表辖区企业、个体营业者向建三江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着想的行动表示由衷感谢,并表示,一定把建三江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情况和落实20条意见带回辖区各企业,不断宣讲、不断推广,让辖区企业都能感受到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决心和气魄,尽快知晓建三江人民法院出台有利于辖区经济发展“20条”这件大事,并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用好、用足。
开门纳谏,出台促进辖区经济发展“20条”意见是建三江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着力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大举措,必将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促进三江地区经济发展。周波院长欢迎辖区各企业代表经常走进法院,与法院就加强贯彻落实“20条”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业务交流,并表示,建三江人民法院将会继续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坚决态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加大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以实际行为为三江垦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三、创新方式丰富载体 教育整顿宣传凸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激发全院干警对教育整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营造开展教育整顿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全体干警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全员覆盖、人人提升。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加大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力度的部署要求,建三江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宣传引导,全力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助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在法院官方网站主页位置开设了“队伍教育整顿”专栏,实时传达各级文件精神,通报本院工作开展进度,后期将通过总结先进经验做法、跟进各类信息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全方面展示建三江人民法院教育整顿风采。
二是依托本院微信公众平台,强化新闻外宣报道。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院7篇稿件被人民法治网转载,1篇稿件被中国法院网转载。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法院将继续多举措加强队伍教育整顿宣传活动,传播更多的司法正能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队伍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
自政法机关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建三江人民法院开展多种活动,实施多种举措,方便当事人诉讼、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已累计为群众办实事五十余起,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院长周波在法院教育整顿第二阶段动员部署会议上明确表态,“我为群众办实事”将成为建三江人民法院未来的常态工作,绝不会因教育整顿的结束而结束,“我为群众办实事”将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