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讨薪农民工当“护薪人”

发布时间:2021-10-14 15:21:01



    2019年,老张等8人与某单位达成协议,约定为某小区改造工程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结算费用。但是工程完工后,他们却始终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

    至2021年春天,老张多次索要欠款无果,与几位工友沟通后,于7月份向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法院提交起诉状。

    法院受案后,办案法官多次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用人单位讲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严肃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者将涉嫌犯罪。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下,用人单位主动与老张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分批为农民工支付了工资。截至9月底,老张等8人陆续拿到了应得70余万元劳动报酬,为历时3年的讨薪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为了这70多万元工资款,3年多来,俺们8个人几乎跑断了腿。要不是法院帮助俺们主持公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血汗钱……”近日,拿到工资款的老张和工友们又一次来到碾区法院,用一面锦旗表达他们对法院的感激之情。接过这面沉甸甸的锦旗,法官也由衷地感到欣慰,作为一名法官,职责就是依法为困难群体“撑腰”,彰显司法公平正义,让广大劳动群众不再忧“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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