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中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因死亡赔偿金分割而产生的纠纷,让当事人重拾亲情。
【案情简介】
邱某与王某于2001年结婚,二人婚后生育两女,邱某的父亲与其继母崔某于1995年结婚,当时邱某17周岁。邱某于2020年在外地打工时不幸身亡,其妻王某与某公司等签订和解协议,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父母子女抚养费等共计170万元。王某与邱某的父母因对此笔赔偿金分配未达成一致意见,故邱某的父母诉讼到法院。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王某需返还邱某父亲赔偿款41万元,返还邱某继母崔某赔偿款1万元。王某不服,向牡丹江中院提起上诉。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仔细阅读卷宗,认为该案中存在一个调解关键点,那就是亲情。开庭当天,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王某与邱某的父亲及继母崔某双方均不商议调解方案,甚至不进行对话,调解陷入僵局。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法官根据庭审发生情况,重新梳理案件,以亲情为切入点,结合法理,又组织第二次调解。终于,王某被打动,与继母崔某握手言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给付邱某的父亲及继母崔某各项费用共计311000元。法官当天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邱某的父亲及继母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法官,让我们又重拾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