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伊春中院召开服务和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专题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1-10-11 09:30:54



   为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恢复、水源地保护、哈伊高铁建设、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等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0月10日,伊春中院召开服务和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专题推进会议。会上听取了十个基层法院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山水林田湖草和水源地保护等生态建设项目以及哈伊高铁建设、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等工程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法院作为政治机关,首先要讲政治,讲政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切实落实在行动上。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上当先锋做表率,切实发挥好司法审判机关的导向引领、服务促进和司法保障作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全市两级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思想、服务意识,对涉及地方党委政府和森工林业企业等特殊主体重大项目的案件和问题,务必高度重视,慎重对待,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既要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从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认真分析研判,分清主次轻重,快慢缓急,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做出相应处置,坚决防止和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对特殊敏感案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取得领导和支持,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尽可能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多方寻求解决办法。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要加强诉前调解、司法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的运用。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都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涉及重大工程项目的案件,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强行划款等措施,坚决防止发生一判了之,一封了之,一卖了之的问题,坚决防止出现事先不沟通协调,事后“翻烧饼”问题,力争做到案结事了,避免给政府项目建设和法院工作造成被动和不利影响。要严肃纪律,压实责任。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凡是涉及到上述案件的,都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要切实发挥好院庭长监督管理作用,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敏感案件,要及时向市中院相关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沟通汇报,特殊案件向中院党组汇报。市法院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和监督,帮助基层法院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中院党组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包点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全面监督指导,要深入基层,亲临一线,现场办公,把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法院党组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体现在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在已经十月中旬,距年底只有两个多月时间。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同时,要按照市委和省法院党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和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伊春绿色转型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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