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校初二的三名学生在傍晚骑行摩托车时,将正在散步的五十岁张某小腿撞骨折,张某诉至法院。两名肇事的孩子年仅十五岁,都是离异家庭,母亲带着孩子一起生活。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协议,经云庭庭审后,按照二八分配了车辆持有人与肇事者的责任和对应的赔偿金。
判决后,被告的二位家长考虑到孩子的未来及自身的经济状况,要求法庭再给予调解,办案法官体谅到两位母亲的情况,找到原告调解。几经调解,原告理解被告身为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且两位离异母亲也不易,在案件上诉期间,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原被告双方要求主审人周六到法院调解履行结案。办案法官和书记员当即赶到法院,被告当场将赔偿金给付原告,双方履行情况记录在卷。
办案法官语重心长地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也是一位母亲,希望孩子未来成长路上不要忘记好心人的帮助并将正能量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