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的案款发放会上,九位餐饮行业从业人员领到了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九位申请执行人是原某餐饮企业的员工,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后,一直拖欠九人的工资,今年4月,经牡丹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约定于5月31日前结清工资,但该企业负责人未按期履行仲裁调解书,还玩起“失联”,无奈之下,九人来到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时,考虑到九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同一企业,且又是小标的额涉民生案件,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做了并案处理。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企业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到该企业负责人户籍地查找执行线索也无果。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因该企业负责人即独资出资人,符合将其个人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条件,于是法院迅速做出裁定,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查控、限制高消费,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其下步将采取的强制措施。
该企业负责人委托其亲属来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表示企业经营时亏损严重,只想给付一半工资。但在查控该企业负责人财产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其有履行能力,故严词拒绝,并让其亲属转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
在法律的威慑之下,该企业负责人主动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解释其并不是不配合法院工作,而是其只是挂名出资人,不是真正的老板。执行法官耐心解释道,其是否是真正老板只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但作为工商登记的出资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员工的“血汗钱”一分钱也不能少。一周后,该负责人告诉执行法官,执行款已筹集到位,收到案款后,执行法官立即将执行款发放到位,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