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木兰法院五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4-01-03 09:12:01


    哈尔滨市木兰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真正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中人民法院所应承担的义务与重点,细化职责,落实措施;二是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及时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并在裁判前,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做好调查评估,确保裁判和社区矫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主动联系、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社区矫正的衔接,确保与相关机关配合的规范、高效;四是依法公正公开,高效审理好减刑、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案件,发挥案件审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疏导和转化促进作用;五是把未成年非监禁犯做为社区矫正的重点,建立专门档案,配合司法行政机关,逐步形成家长、社区、司法行政部门、公检法等立体交叉全方位社会预防矫正工作模式,改善社会客观外部环境,使所有非监禁刑人员重塑自己人生,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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