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孙吴县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标准 严要求 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发布时间:2021-08-25 09:05:08



    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每个细节上,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孙吴县法院狠抓执行工作质效。院党组提出,领导要靠前指挥,任务要分解细化到各个环节,具体措施要落实到人,全体干警要打破常规,提档加速,力争使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内的案件得到规范、有效执行,努力提升执行质效。

    明确结案目标,签订“结案工作责任状”。开启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模式,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办案情况日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奖惩机制。

    明确办案流程,“繁简”分流。全面落实繁简分流,快审简易案件,加快案件审理节奏。严格审执期限监管,强化审限意识。院庭长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真正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明确办案措施,“强势”执行。创新执行模式,一方面采取“拘传+预拘留”执行模式,对于拒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待可以收拘时采取拘留措施,以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采取“搜查+预罚款”执行模式,每周筛选梳理符合实施搜查的案件,下达预罚款决定书,限期履行,告知逾期履行的后果,促使其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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