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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3小时强迁2处住宅7个车库 当事人现场收房为执行法官点赞

  发布时间:2021-08-23 08:55:01



    8月18日,鸡西中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制执行了一起现场收房案件。

    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程某借款170万元。王某逾期未还,程某向鸡西市仲裁委申请仲裁,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王某始终未还款。程某向鸡西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王某决定用3处住宅、7个车库抵偿欠款。执行法官依法对房屋、车库进行评估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接收房屋、车库,以物抵债。但占有、使用上述房屋、车库的案外人始终拒不迁出。

    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鸡西中院决定对其中的2处住宅、7个车库进行强制迁出。执行法官对此次强制迁出房屋行动进行了部署与安排,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8月18日上午,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对强迁现场进行布控,依法对需采取强制迁出措施的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在强迁第2处住宅楼时,案外人来到强制迁出房屋现场后,对强迁工作拒不配合。法官助理耐心地对其进行释法说明,但案外人情绪激动,坚决不配合强迁工作。由于案外人的行为严重阻碍了强迁工作,执行法官迅速将现场干警分为两队,一队继续在现场进行强制迁出工作,一队将案外人带回法院进行说服教育。回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案外人进行情绪安抚,并向其释法解疑。在执行干警近1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以法的开解和劝导下,案外人知道了干扰司法活动的法律后果,同意腾空房屋。

    经过执行干警和搬家公司近3个小时的工作,涉案的2处房屋、7个车库全部清空腾出,申请执行人程某一边现场接收房屋,一边竖起大拇指表示:“法院3个小时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纠纷,这就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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