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齐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发布时间:2021-08-13 14:29:20



    近日,齐铁法院法官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王某、李某、郭某于2014至2016年间将工程设备租给中铁某公司项目部,该项目部拖欠三人设备租赁费共计3万余元。由于只有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且时间间隔较长,项目部早已撤销,人员各奔东西,中铁某公司无人知情,欠款事实难以说清,三人多次向中铁某公司索要均以失败告终,故来到法院请求帮助。

    了解情况之后,法官表示,三人因没有证据证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法院无法予以立案。本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原则,法官积极与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沟通,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之后,法官积极向中铁某公司释法析理,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中铁某公司认可了租赁工程设备的事实,最终双方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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