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拜泉县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当庭裁判 打造阳光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11 11:04:19



    近日,拜泉县法院法官便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

    案件被告人王某于2016年6月在李某经营的装潢商店赊购装潢材料,价值26000元,并于当日出具欠条,约定2016年12月31日一次性还清材料款。但到约定还款日期,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经李某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本院合法传唤被告王某到庭应诉,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办案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当庭确认了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认定了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当庭宣布判决被告王某给付所欠原告李某的材料款。

    提高当庭裁判率,标志着审判管理的行政化趋势正得到扭转,法官的审判权得以真正回归,不仅节约司法成本,维护司法公正,打造阳光司法,还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方便服务群众,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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