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意沟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建立科学顺畅、规范有序的诉讼管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省法院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功能:
1、导诉:设置导诉台,对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便利来访人进行各项诉讼活动。
2、查询:对省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通过电子触摸屏查询案件立案、分案、开庭、审结等环节信息。
3、诉讼须知:利用大屏幕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须知,显示内容:诉讼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民事案件再审申请所需材料、行政诉讼举证须知、行政案件申请再审须知、刑事案件申诉须知、申请执行指导、诉讼保全须知、诉前保全须知、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国家赔偿案件立案的规定、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承诺、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文明用语和禁忌用语。诉讼服务中心重要通知事项也将通过大屏幕发布。
4、法律咨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答疑、释明和风险告知。在立案审查阶段进行调解。
5、立案审查:民、商事一审、执行、再审立案审查。
6、民、商事案件诉讼保全:民、商事诉前、诉讼保全审查及办理。
7、材料收转:为当事人收、转案件诉讼材料,转达当事人的诉讼要求。
8、收费:收缴民、商事案件诉讼费用及办理相关事项。
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设置
4号窗口:一审、执行立案审查。
5号窗口:诉讼材料收转、诉前保全。
6号窗口:赔偿立案。
7号窗口:民事再审立案。
8号窗口:民事再审立案。
9号窗口:民事再审立案。
10号窗口:刑事申诉立案。
11号窗口:行政再审立案。
12号窗口:诉讼指导、诉前调解。
13号窗口:登记、分流。
14号窗口:执行申诉立案。
15号窗口:诉讼收费(由银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