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已完成整改的2018第1项问题进行公示,公开后未收到意见建议,具体公示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序号:2018年第1项。
责任单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公示网址: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2254
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刑一庭
联系电话:0451-82392743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
电子邮箱:hljsfy_xyt@163.com
意见建议采纳的情况:全部采纳。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