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兴安岭阿木尔林区法院加强电子卷宗制作提升工作效率

发布时间:2013-12-20 09:00:23


    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他们要求所有案件在结案后,主审法官将纸质卷宗交由书记员,书记员对卷宗中所有文字、图表、图片等进行完整的电子扫描,并分别制作成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的正、副电子卷宗。电子卷宗制作成功后,传送至本院审判管理系统,审判管理办公室在网上进行评查,检查若合格后点击“案件可归档”,案件被导入归档系统,然后由档案管理员录入相关数据后完成电子卷宗归档工作。截止目前,该院2013年所有卷宗扫描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扫描录入卷宗12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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