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22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显波代表大兴安岭中院向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政协工作委员会报告和通报工作。
2020年工作情况
(一)筑牢思想根基,把住根本方向,党建引领更加凸显。全区两级法院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法院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充分认识政法工作条例对两级法院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深入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召开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进一步推进全区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召开了全区法院党建工作汇报会,听取7个基层法院2019年党建工作汇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意识,压实党建责任落实党建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中院6个支部召开支部大会24次,支委会72次,讲党课24次,举办党日活动72次。组织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在党建工作培训班上,党组书记程显波结合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全体干警进行专题辅导。大兴安岭日报在第一版专题报道了漠河法院党建工作。最高法院行装局、陕西商洛中院、柞水县人民法院到全国最北法院党建联系点漠河法院调研指导党建工作,柞水县人民法院与漠河市人民法院签定共建友好法院协议。程显波以党建工作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协调发展为题,接受《人民法治》杂志专访,全面介绍了大兴安岭法院各项工作。
(二)管控应对及时,坚持综合施策,疫情防控更加有序。疫情期间,中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地委、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中院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大兴安岭中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与政法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坚决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全区两级法院377名干警参与疫情联防联控,下沉服务23个社区,22个卡点,在疫情防控一线展现了法院干警的奉献和担当。省委奋斗杂志社主办的《法治》杂志对大兴安岭中院抗击疫情工作进行了报道。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管理意识,审判质效更加巩固。2020年,全区法院新收案件5371件,结案5490件,综合结案率98.18%,同比上升0.88个百分点,诉讼类案件结案率在全省16个中院排名高居榜首,包括执行案件的综合结案率在全省16个中院排在第二位,取得了大兴安岭中院历史最好成绩。新收各类刑事案件438件,结案441件,综合结案率95.04%,判决生效人数561人,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2864件,结案2924件,综合结案率98.85%,同比上升了1.33%,审结标的金额5.42亿元。新收行政案件55件,综合结案率100%,同比上升了1.2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新收执行案件1955件,执结2010件,综合执结率97.81%。同比上升了1.74%,执结标的到位金额2.4亿元。大兴安岭中院有财产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全省16个中院排名第一,执行完毕率全省16个中院排名第三。积极推进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活动,全力落实“六清”工作目标,全区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25件,执结16件,执行到位财产总额464.94万元。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全区法院集中采取搜查、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7人,失信惩戒1410人,限制高消费797人次。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带头作用,全区两级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1336件,占诉讼案件结案总数的55.09%。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向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诉讼案件审判流程节点信息达到100%。
(四)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大局更加主动。中院和地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组织开展“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活动,两级法院干警走访企业137家,努力解决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涉法涉诉问题,全力支持企业健康发展。邀请加区企业家走进中院感受法治文化,开展了主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开放日活动,面对面向企业家开门纳谏,听取意见建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王文义恶势力犯罪集团等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确保扫黑除恶打击力度不减,威慑力持续加强。全区两级法院共审理涉恶及保护伞案件34件,现已全部审结,(一审受理涉恶案件15件、二审受理涉恶案件8件、保护伞案件一审受理7件、二审受理4件)。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积极开展“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移交案件26件,现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坚持院庭长每周二接待日活动,共接谈信访群众253人次。加大信访帮扶力度,2020年两级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64万余元,帮扶救助困难群众39人,35件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化解。全国“两会”期间,两级法院未发生进京、进京非访、到沈访情况。未发生个人极端访、集体访及重大敏感网络舆情情况。为深入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程显波受邀为行署常务会议和全区党政干部学习贯彻《民法典》进行专题辅导。
(五)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创新服务,司法为民更加精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业务,2020年全区两级法院通过“线上”方式网上立案1522件,通过跨域立案平台立案60件。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打通线下线上多种渠道,通过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471件,切实减轻诉讼当事人诉讼成本。进一步加大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省委《法治》杂志对大兴安岭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报道。《法治日报》以《全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题,全面介绍了大兴安岭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为妥善处理军人军属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漠河法院挂牌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0月30日,大兴安岭中院携手加区法院走进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栏目,与听众通过电波进行“零距离”交流。进一步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六)夯实人才基础,突出文化建设,队伍建设更加过硬。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大人才选拔力度,中院晋升、提拔、交流干部58人,招录公务员33名,招聘和过渡聘用制书记员32名。基层法院选升四级高级法官24人,中院晋升三级调研员2人。全区两级法院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11人、C证6人,法律专业人才储备更加充沛。充分利用“两微一网”新媒体平台宣传兴安法治,发布新闻、动态等信息22097条。推出“扫黑除恶”主题系列微信获得广泛传播,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全国“两会”期间,新华社通过“5G+8K+卫星”的方式,在漠河分会场采访了漠河法院刘长宏法官,通过联动直播的方式展现了兴安法院的风采。全力推进书香法院建设,举办抗疫文艺作品展,其中11件作品入选省法院《法徽闪耀—全省法院抗疫文艺作品选》。结合地委“兴安万里·阅读有你”全民阅读活动,全区法院开展“我们一起读书”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开展公众开放日72次,邀请群众干部1600余人参加,庭审直播案件761件。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调研、参加开放日、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27次,72人次,对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七)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从严治院,法院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推进基础建设,中院完成羁押室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完成3个科技法庭,对一楼大会议室和一楼大审判庭进行了改造升级,司法警察体能训练中心投入使用,中院图书馆完成基础建设,审委会会议室和党建活动室改建完成,院史馆项目正在推进当中,中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贯彻落实省法院“一体化”管理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一体化管理工作落实落靠,全年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同比下降44.4%和50%,全面完成基层减负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安保工作,严格执行安保规章制度,全区法院完成安检2.4万余人次。下发《关于强化整顿机关纪律作风的通知》,对中院机关工作纪律进一步详化细化,对机关在岗率、专注率进行动态检查,下发6期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检查通报。召开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推进会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制定整改措施39条。积极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治党员干部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20年全区法院获得地级先进集体17个,省级先进个人1个,地级先进个人54个,审判质效指标排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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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区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大审判管理监督力度,全力提升办案质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林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要做好七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地委中心工作,把法院工作融入林区经济转型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服务兴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强化学习,深入整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指引法院工作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进。积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新举措,打造一支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三)巩固成果,维护稳定。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继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打财断血”肃清黑恶势力的“残余”影响,推进“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建设。
(四)健全服务,司法为民。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两级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平台应用,全力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努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五)加强管理,提升质效。进一步加大审判质效指标的实时动态监督,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审判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坚持开展案件评查,统一规范裁判标准,注重均衡结案。
(六)强化宣传,树立形象。充分运用“互联网+”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兴安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拓宽法院公众开放日的深度和广度,创新开放日内容为群众提供“点单式”的司法服务,提升群众参与互动的热情。
(七)面向公众,接受监督。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打造网上线下交流平台,实时了解公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走进法院、走进法庭,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了解法院、监督法院,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精准的为民服务、更加高效的审判执法为林区经济社会在十四五时期顺利启航作出人民法院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