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中,七台河市共有积案35件,标的总额1019.63万元,截至2013年11月,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三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部执结。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七台河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积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华指出,“宁可市里少花一点,也要把党政机关拖欠的债务还上”,并要求相关部门在人员、装备、经费上全力给予支持。市委政法委及时下发《全市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推进方案》,对各县(区)委政法委及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明确要求,并召开全市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动员大会,市委政法委书记杜军亲自进行动员部署。该市成立清积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理珈任组长,法院主要领导和各区县政法委书记为成员,既对活动进行统一领导,又深入一线负责协调具体案件。
二是推进工作扎实。两级法院认真落实省法院在活动各阶段的要求,法院领导主动向清积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重点地区和疑难案件,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帮助解决。领导小组以案件任务量较大的勃利县为突破口,专门派出督导组到当地进行重点督导。该县县委书记和县长召集各涉案单位主要领导召开推进会议,逐案落实解决方案和清偿期限。在督导组的有力推动下, 8月底前,勃利县的9起案件款全部履行到位,为全市清理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是执行措施得力。两级法院注重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法院主动沟通,主动协调,争取支持,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协同的有利工作格局。法院领导亲自包案,采取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的工作方式,逐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执行时间和要求,确保结案。对少数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扣划单位存款的方式执行。对案情复杂、履行确有困难的案件,由包案领导负责与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对该市仅剩的1件涉军执行案件,市中院院长郭霞亲自带队到省军区军事法院沟通,请军事法院与沈阳空军军事法院进行协调,随后,按照省法院的指导意见,市中院主管执行副院长魏国又带队赴长春与被执行人沈阳空军某部多次协商,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该案最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