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东:法院调解促和谐 信访纠纷得化解

  发布时间:2013-12-09 13:57:55




    11月29日下午,鸡东法院审判庭迎来一群特殊客人,王某与祖母及其代理人当场领走70000元补偿款现金,祖母脸上露出了许久未见的欣慰笑容。鸡东法院经过多次与县人大、县政法委协调,成功调处这起因侵犯宅基地使用权而引发的长达20余年的上访纠纷,一件长达20余年的上访纠纷,在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王某与鸡东县永和镇某村委会之间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始于1989年,村委会在未经王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王某家的宅基地批给本村的另一农户,并将王某家房屋拆除,村委会侵权并给王某造成房屋和园田地损失的事实客观存在,但损失数额王某无法证明,致使该纠纷经过多年多次反复诉讼均未得到有效解决,并导致王某多次到县人大、县政法委上访。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王某父母早年去世,其由祖母抚养长大,祖母已70多岁,长年患病,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看到这一情形后,主管院长积极与县民政部门协调,为王某祖母争取到了低保待遇,帮助他们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主审法官积极同县人大、县政法委沟通、协调,多次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找到案件可以调和的基础, 正确地引导当事人,使其思想慢慢转到协商解决上来,最终达成了由有关部门共同给付王某经济补偿款70000元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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