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位于三江平原中部的红兴隆农垦管理局所在地,辖区总面积9650平方公里,人口36万。
红兴隆农垦法院始建于1982年, 2004年建成3500平方米的法院审判庭综合办公大楼。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处、研究室、纪检组、审监庭、审管办。下设饶河人民法庭、红旗岭人民法庭、清河人民法庭、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双柳河人民法庭、北兴人民法庭、江川人民法庭、曙光人民法庭、双鸭山人民法庭、二九一人民法庭。
红兴隆农垦法院现有在编干警70名。其中:法官47人,平均年龄49岁,本科学历占94.9%;其他工作人员23人,平均年龄34岁,本科学历占100%。年均办案1600余件。
2001年曾被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2003年被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及2011年两度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先后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2012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2013年被农垦中院授予“三年发展规划”模范法院;2014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2015年度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首批诉讼服务示范单位,司法警察大队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五星级”警队。法院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肯定,全国人大代表团、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江必新、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等各级领导先后到红兴隆农垦法院视察指导工作,并给予了“工作管理规范严格,审判质效好,法院整体实力强”的评价和称赞。
地址: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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